一、招聘崗位及名額
本次是政府購買人民調解服務試點工作而進行的人民調解員招聘,計劃招聘人民調解員4名,其中沙州鎮1人、沙州鎮三堆村1人,青溪鎮1人、青溪鎮東甌社區1人。
二、招聘對象、范圍和條件
(一)報考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自愿從事人民調解工作且有一定的人民調解工作經驗;
3.年齡40周歲及以下(1981年8月4日及以后出生),本鎮人員優先;
4.具有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
5.具有基本的計算機操作能力;
6.身體健康。
(二)不予聘用情形
1.曾受刑事處罰、行政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吸食毒品、治安拘留處罰(一般交通違法行為除外)的;
2.被采取過強制措施或重大經濟、民事糾紛未了結,有違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嚴重失信行為的;
4.曾被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辭退或者開除的;
5.道德品質不良,社會責任感和為人民服務意識較差,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的;
6.其他有不適合從事人民調解工作情形的。
三、報名程序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21年8月5日至8月9日(節假日除外)。
(二)報名地點。青川縣司法局人民參與和法治促進股(局機關辦公樓二樓)。聯系人:趙雪梅,電話:15700584603。
(三)報名要求。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凡符合報名條件的,在報名時提交《青川縣司法局招聘人民調解員報名表》(詳見附件),同時提交以下資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等相關資料原件和復印件(原件驗退);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張;
3.有專業特長或特殊技能者請攜帶證書或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報考人員報名時所提交信息必須真實有效,不得弄虛作假,否則,一經核實,取消資格。
(四)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由青川縣司法局政治部負責,人民參與和法治促進股組織實施。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全過程,在任何一個環節中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五)領取準考證。資格初審通過的應聘人員,請于2021年8月11日上午8:30-下午17:30在青川縣司法局人民參與和法治促進股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取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
四、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綜合淘汰的考試方式進行。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1.筆試科目。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主要是與人民調解相關的法律法規常識、時事政治等),卷面滿分100分。
2.筆試時間和地點。具體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應聘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憑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進入考場,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筆試成績于 8月17日前在“法治青川”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
(二)面試
1.根據參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和具體招聘名額,原則上從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未達到此比例的,所有參考人員全部參加面試。
2.面試入圍者于2021年8月18日到青川縣司法局人民參與和法治促進股領取面試通知書。憑本人身份證、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面試時間以電話通知為準。具體事項由青川縣司法局人民參與和法治促進股另行通知。面試成績于2021年8月20日前在“法治青川”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三)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五、體檢、考察及公示
(一)體檢
1.體檢由青川縣司法局人民參與和法治促進股負責組織實施,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體檢的對象。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排序,面試成績也相同的,則安排加試。
2.應聘人員對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2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1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意見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3.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4.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二)考察 (政審)
1.考察(政審)工作由青川縣司法局政治部負責,人民參與和法治促進股組織實施。對體檢合格人員的德才表現進行全面考察,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作出考察合格與否的結論。
2.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缺額,可從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照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遞補人員經體檢合格后進入考察。
(三)公示
1.擬招聘人員確定后,由青川縣司法局統一在青川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天。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畢業院校、考試總成績及排名和監督舉報電話等。
2.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六、招聘手續
(一)招聘手續。經考試、體檢、考察、公示無異議者,由鄉鎮人民調解委員會或村(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與被招聘人辦理有關手續。
(二)崗前培訓。考察合格者進入崗前培訓,由司法局人民參與和法治促進股負責組織,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三)聘用時間。本次為政府購買人民調解服務試點工作所聘用人員,聘用時間自協議簽訂之日起半年。試點工作結束后,如需繼續聘用,則按招聘政策相關規定執行,可以優先聘用。
(四)工資待遇。聘為鎮人民調解員的每人每年3.5萬元(含五險,包干使用);聘為村(社區)人民調解員的每人每月補助1500元(含五險,包干使用)。工資待遇由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兩部分組成,績效工資最終按考核情況發放。
七、紀律與監督
青川縣司法局將設立招聘監督小組,嚴肅紀律、嚴禁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不正之風。若有違規違紀,一經查實,將按相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青川縣司法局專職人民調解員招聘監督小組設立在青川縣司法局人民參與和法治促進股,地址:司法局機關辦公樓二樓,監督電話:0839-7201523,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
八、相關事項提示
(一)招聘過程中有關調整、補充、提示等事項,由青川縣司法局在“法治青川”公眾號進行公告。
(二)請應聘人員在報名時留好聯系方式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招聘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應聘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九、本公告由青川縣司法局人民參與和法治促進股負責解釋。
青川縣司法局
2021年8月4日
來源:http://www.cnqc.gov.cn/NewDetail.aspx?id=20210804171223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