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02來源:本站采編
4、委托他人報名的,必須出具本人的委托書、身份證等相關證件、證明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證。
5、本次招聘崗位約定最低服務期限均為6周年,報考者一旦報考視為認可并承諾遵守該崗位的服務期限,同時愿意承擔違約責任。
6、本次招聘相關公開事項在宜賓三江人才網、宜賓人事考試網進行公示。
報考者應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或報考者沒主動觀看公示內容,而造成未能參加招聘以及相關事項的,后果自負。
六、考試
報考《崗位類別表(一)》的考生的考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試、面談;報考《崗位類別表(二)》的考生的考試方式為先結構化面試后筆試,面試總分均為100分。面試成績進行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一)面試
1、面試時間:由現場招聘點通知或詳見面試通知書。
2、結構化面試內容:面試主要測試考生的責任感、進取心與敬業精神、綜合分析能力、計劃組織能力、協調能力、邏輯思維與語言表達能力等的綜合評價。
3、面試考生,持真實有效證件資料,必須是本人親自到現場報名參加面試,領取面試通知單。逾期不報名參加面試的,取消招聘資格。
4、面試當日,面試考生憑本人有效身份證、面試通知單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逾時未到,責任自負。
(二)筆試
根據招聘崗位及名額,要進行筆試的考生按照面試成績高低,從高分到低分擇優等額確定簽訂就業意向協議人員和進入筆試人選。
筆試時間在2014年暑假進行(或另行通知),由宜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另行組織。
(三)其他
報考《崗位類別表(一)》的考生在結構化面試、面談后,雙方達成一致后按照招聘崗位及名額擇優等額確定簽訂就業意向協議并確定參加體檢人選。
對已簽訂了就業意向協議的考生在取得畢業證后,請攜帶就業意向協議、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報到證等證件在規定時間內到興文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報到。報到后,要參加筆試的考生應按照宜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告進行網絡報名參加筆試,筆試成績合格的確定為體檢人員。
七、體檢
(一)體檢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紀檢監察監督下在二級及以上醫院進行。
(二)屬于教育系統的,體檢標準為:體檢標準參照四川省教育廳《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2010年修訂后意見)執行。非教育系統的,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復檢由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指定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逾期不申請復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八、考核
(一)考核由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用人單位共同組織。
(二)考核主要審查報考者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審查報考者成績和所提供的資料、證明、證件、檔案是否真實,審查個人誠信、心理健康等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考核發現目前有嚴重精神疾病和心理障礙的,取消聘用資格。
九、公示
(一)考核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面向社會進行7天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否則,不予受理。
(二)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反映情況不實或有反映但不足以影響聘用的,辦理手續;對有反映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反映情況屬實的,不予聘用。
十、聘用
(一)公示合格者,由縣人社部門辦理聘用手續,實行聘用合同制和人事代理制。聘用人員按照興委辦[2005]44號規定實行一年試用期,執行轉正定級后的工資。試用期滿,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者填寫《四川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存入本人檔案,作為事業單位新補充人員的人事檔案憑證。聘用期間兩年考核不合格的,退回縣人才市場自謀職業。
(二)不服從調配或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人員,視為違約,取消聘用資格。
十一、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嚴格遵循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主動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
十二、本公告由興文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縣人社局0831-8823075,0831-8823025(帶傳真)
興文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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