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2-21來源:本站采編
2.開考比例:筆試報名人數與職位遴選名額之比不低于3:1,急需緊缺的特殊專業人才達不到比例的可放寬到2:1。報名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規定筆試開考比例的,相應縮減或取消該職位遴選計劃。
3.領取準考證:通過資格初審且繳費成功的報考者憑本人身份證于2014年3月3日到遂寧市環保局辦公室領取《筆試準考證》。
五、考試
考試工作由市環保局組織實施,市人社局、市紀委(市監察局)對考試全過程予以監督。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
(一)筆試
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為2014年3月4日,具體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
(二)面試
根據考生的筆試折合總成績,按照遴選職位及該職位名額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面試的折合總成績及職位排名于面試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在市環保局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布。
六、體檢、考察及公示
(一)體檢
面試后,按遴選職位及名額,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折合總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的人選。
體檢工作由市環保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二)考察
市環保局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組織考察。 考察工作采用實地考察方式進行。考察內容包括擬遴選人員的思想素質、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作風、工作實績等,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
(三)公示
經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由市人社局在“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遴選人員姓名、性別、畢業院校及專業、原工作單位、考試成績、擬遴選職位和監督舉報電話。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期限為7天。因體檢、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經市人社局同意,在報考同一職位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辦理流動手續
擬遴選人員名單公示7天后無異議的,填寫《遂寧市事業單位人員流動登記表》,按規定辦理流動手續。
八、紀律與監督
本次遴選工作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設立監督小組,接受社會監督。監督電話:市環保局監察室0825-2391142。
附件:
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遂寧市環境保護局
201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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