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2-21來源:本站采編
五、考試
考試工作由市委臺辦組織實施,市委組織部、市紀委(市監察局)對考試全過程予以監督。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一)筆試
1.筆試內容:文秘寫作。
2.筆試時間和地點:具體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成績及職位排名于筆試結束后3日內公布。
(二)面試
根據考生的筆試折合總成績,按照遴選職位及該職位名額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進入面試人員于在規定時間憑本人身份證到市委臺辦宣傳秘書科領取面試通知書。
面試時間、地點及要求等具體事項詳見面試通知書。
筆試、面試的折合總成績及職位排名于面試結束后1個工作日內公布。
六、體檢、考察及公示
(一)體檢
面試后,按遴選職位及名額,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折合總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的人選。
體檢工作由市委臺辦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二)考察
市委臺辦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組織考察。考察工作采用實地考察方式進行。考察內容包括擬遴選人員的思想素質、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作風、工作實績等,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
(三)公示
經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由市委臺辦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遴選人員姓名、性別、畢業院校及專業、原工作單位、考試成績、擬遴選職位和監督舉報電話。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期限為7天。
因體檢、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經市委組織部同意,在報考同一職位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辦理流動手續
擬遴選人員名單公示7天后無異議的,填寫《遂寧市事業單位人員流動登記表》,由市臺辦報經市委組織部審核后,按規定辦理流動手續。
八、紀律與監督
本次遴選工作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設立監督小組,接受社會監督。
監督電話:
市委組織部:12380
市委臺辦:5821077
九、本公告由市委組織部、中共遂寧市委臺灣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中共遂寧市委組織部干部一科:2256416
中共遂寧市委臺灣工作辦公室宣傳秘書科:5821077。
中共遂寧市委組織部 中共遂寧市委臺灣工作辦公室
201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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