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26來源:本站采編
(三)體檢
按照總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應聘者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以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進行一次,并以復檢結果為準。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院政治部干部人事處具體組織實施,考察內容主要包括現實表現、道德品行、家庭情況和是否符合報考條件等。
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缺額,按總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五)公示
對考察合格人員在綿陽市人民檢察院外網公示7天。
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證明材料或調查線索,凡以匿名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公示期滿后,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間被公示人因被舉報查實取消擬聘資格和在辦理聘用手續前自動放棄的,不再遞補。
(六)簽定勞動用工合同
新招聘的合同制工作人員與綿陽市人民檢察院簽定為期5至9年的《勞動用工合同》(聘用合同期間包括試用期),試用期內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其勞動關系。
五、合同制工作人員待遇
(一)工資待遇
工資、補貼及獎金執行本院同類合同制工作人員待遇標準。
(二)其它待遇
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帶薪休假,享受國家規定的社會保險,享有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工作期間因公受傷、致殘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條例執行。經用人單位同意,可以參加行政、事業等單位的招聘考試,被錄用、聘用的可提前解除勞動合同。
六、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招工作嚴格按公告執行,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對弄虛作假的應聘人員,一經發現,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已經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本公告由綿陽市人民檢察院負責解釋。
聯系人:王春廷 聯系電話:0816-2552812
監督舉報電話:0816-2215125
綿陽市人民檢察院
201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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