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23來源:本站采編
(5)本人工作簡歷1份。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中心負責。經資格審查合格的參加考試。有效報名人數與考調崗位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資格審查貫穿整個考調過程,報考者如隱瞞相關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取消其考調資格。
(三)考試
采取面試考試的辦法進行。考試時間、地點另行安排。
(四)體檢、考察
以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人選。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組織考察的資格,按照考試成績依次遞補。體檢標準執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體檢和考察工作由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中心組織實施。
(五)擬調人員的確定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情況,擬調人員由青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
(六)公示
擬調人員按規定公示3天。
(七)辦理調動手續
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按照規定辦理調動手續。
本公告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中心負責政策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
青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7206543
青川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中心7208682
監督電話:
青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7201356、7201718
青川縣紀委、監察局7202492、7202525
2014年6月17日
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