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14來源:本站采編
1.筆試
(1)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為公共科目、專業科目。每科卷面滿分100分。其中,公共科目參照《宜賓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共知識科目考試大綱》(2012年修訂版)進行,專業科目詳見崗位表。
(2) 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為2014年7月27日(星期天),各科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
(3)筆試總成績計算方法:
筆試總成績=《公共科目》×50% +《專業科目》×50%。筆試各科成績加總后按四舍五入辦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2.面試
面試根據考生人數與崗位名額3:1的比例,依據同崗位考生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面試總成績為100分。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單。
3.考試總成績
(筆試+面試)崗位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50% +面試成績×50%。
(三)體檢、考核、公示及遞補
1.體檢
根據考調崗位及名額,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選。體檢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以及未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逾期不申請復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2.考核
考核參照《宜賓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聘用考核暫行辦法》(宜人發〔2010〕14號)進行。
3.公示
(1)擬聘用人員應進行7個工作日的社會公示。在公示期內,凡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2)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4.遞補
因體檢、考核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可根據空缺名額,經市衛生局審核并報市人社局同意后,按照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
(四)調動和聘用
擬聘(調)人員公示無異議者,按現行程序規定辦理人事調動和聘用手續。
五、紀律與監督
本次考調嚴格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對違法亂紀、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發現,即取消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監督舉報電話:0831—5103556。
六、本公告由宜賓市衛生局負責解釋。
七、相關咨詢電話
市衛生局: 0831—2316160 15181109366 魏老師
市衛生科教信息中心:13568560387 狄老師
附件:1.宜賓市衛生局直屬衛生事業單位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崗位表
宜賓市衛生局
2014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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