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23來源:本站采編
根據《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和《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教育廳等部門(單位)關于妥善解決中小學代課教師問題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川辦函〔2012〕184號)文件精神,經縣委、縣政府同意,決定招聘100名中小學教師,現就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公開招聘,擇優聘用。
二、招聘名額及學校、學科分布(見附件)
三、招聘方式
(一)招聘對象及范圍
符合《營山縣2014年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詳見附件)相關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報考者必須在報名前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等證書。
(二)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3)年齡:男,50周歲及以下(196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45周歲及以下(196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備本公告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詳見附件《營山縣2014年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 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 6號令)和《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6) 有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教師崗位的。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統一考試、體檢、考核、公示、選崗,審核確認和辦理聘用手續的方式進行。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4年7月31日至8月1日工作時間內。
2、報名地點。營山縣教育局(縣委大院)
聯系電話:0817-8213850
3、報名方式。采用本人現場報名方式進行,不接受委托報名,逾期不予補報。報名時應聘人員需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等符合報名條件所需資料原件且同時提供復印件各一份,還需持有本人2012年上學期在縣域內公辦中小學校從事中小學教學工作的書面證明(任教書面證明須由任教學校校長簽字并加蓋學校公章)和縣人才交流中心檔案管理工作人員出具的與畢業證相應的學籍檔案代管證明(若與畢業證相應的學籍檔案未存放在縣人才交流中心的,應在報名時間結束前按程序將本人學籍檔案轉交縣人才交流中心)、同底版一寸免冠近照兩張,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初審合格后方可報名。參加本次招聘的人員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即類別學科),違者取消招聘資格。
(五)崗位調整
1、開考比例:招聘崗位(類別學科)的有效報考人數與招聘名額之比不低于3∶1,人才緊缺的特殊崗位,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教育局研究后可放寬到2:1。
2、崗位調整:招聘崗位(類別學科)的有效報考人數與招聘名額之比未達到本公告規定開考比例的,調減該崗位(類別學科)招聘名額或取消該招聘崗位。調減或取消的招聘崗位名額,用于招聘其他學科崗位教師。招聘崗位調整情況,將于考試前在營山人事人才網上向社會公布。
(六)領取《準考證》。2014年8月4日下午4:00-6:00參加考試的人員憑身份證在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逾期未領取準考證以及相關證件不符合規定要求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報考者自行承擔。
(七)考試費用。考試考務費按規定標準在報名時收取,每科繳費50元。
四、考試
本次招聘采取集中閉卷筆試的方式進行。筆試分《教育公共基礎》和《專業知識》兩科, 每科卷面滿分均為100分。《教育公共基礎》和《專業知識》筆試范圍均不指定復習教材。
(一)筆試范圍。《教育公共基礎》筆試的考試范圍詳見《四川省中小學公開招聘教師教育公共基礎筆試和復習大綱》(川人社發〔2012〕145號);《專業知識》筆試的考試范圍為所報類別學科教材知識,均以我縣使用的現行教材為準。
(二)成績計算。報考人員的考試總成績由筆試總成績和政策性加分組成。筆試總成績中,《教育公共基礎》占50%,《專業知識》占50%,筆試成績按四舍五入的原則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
(三)政策性加分。符合中央、四川省加分政策的,按照政策規定加分。考生加分資格由縣人社局審查確認,考生需在報名時提供服務所在地縣以上組織、團委、人社、民政、基層項目組織等部門出具的證明和考核材料的原件及其它需要提供的資料,逾期不再受理。
(四)筆試時間。2014年8月5日(具體時間和具體地點詳見《準考證》)。缺考筆試科目或筆試成績為0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聘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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