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28來源:本站采編
體檢工作由市住建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二)考察
市住建局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組織考察。考察工作采用實地考察方式進行。考察內容包括擬遴選人員的思想素質、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作風、工作實績等,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
(三)公示
經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由市住建局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7天。
七、辦理流動手續
擬遴選人員名單公示7天后無異議的,填寫《遂寧市事業單位人員流動登記表》,按規定辦理流動手續。
八、紀律與監督
本次遴選工作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
聯系電話:
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25-5863155
遂寧市住房和城鄉建局 0825-2311178
九、本公告由遂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遂寧市住建局人事教育科0825-2311552
遂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遂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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