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30來源:本站采編
(六)聘用
1.經考核無異議者,辦理調動手續。在辦理調動手續時,對擬聘人員資格再次進行確認。如發現有不符合選調條件的人員,取消其調動資格,因此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2.此次選調的在職教師,須在游仙區服務5年,按照人事部《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試行辦法》的規定,實行崗位聘用管理。取得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擬調人員與選調學校中、高級專業技術人員一樣,在學校中、高級崗位有空缺的條件下實行競聘上崗。若選調學校中、高級崗位無空缺,則聘用到選調學校的下一級空缺崗位,待今后有中、高級空缺崗位時再進行競聘上崗。
四、考核選調工作紀律
(一)為保證考核選調在職教師工作的順利進行,考核選調工作接受有關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二)對違反考核選調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追究相應的責任;對弄虛作假的應聘人員,一經發現,取消聘用資格,已經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三)從事考核選調工作的人員在辦理考核選調工作事項時,與參考者有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此次考核選調在編在崗教師由游仙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教體局組織,聯系電話:0816-2283837;游仙區監察局負責全程監督,聯系電話:0816-2272768。
五、本公告由游仙區人社局、游仙區教體局負責解釋。
綿陽市游仙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綿陽市游仙區教育體育局
201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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