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05來源:本站采編
考察工作由市委編辦負責實施,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素質、業務水平、工作實績、群眾基礎、廉潔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
六、體檢
市委編辦和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對考察合格人員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考生對執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項目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之日起2日內向市委編辦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考察、體檢后出現缺額的職位,經市委組織部同意后,可在同職位考生中按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
七、公示和轉任
遴選單位和遴選單位主管部門根據考察、體檢結果提出擬遴選人員名單,由市委組織部統一面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在公示期如有群眾反映,經查實后確定為不合格出現職位空缺的,經市委組織部審核同意后,按名次依次確定遞補對象。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確定為擬轉任人選,擬轉任人選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轉任手續,不合格者回原單位工作。
八、紀律與監督
本次市委編辦、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嚴格按照中央和省、市關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關規定進行。對遴選工作中弄虛作假,不認真審核把關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對參加遴選的違紀違規人員,取消其遴選資格,并視情節輕重報有關部門給予相應處理。
未盡事宜由市委編辦負責解釋。
監督電話:2815657
咨詢電話:2805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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