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22來源:本站采編
筆試折合總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35% +《申論》成績×35% +筆試加分(成績不進行四舍五入處理)
(二)資格復審
2014年11月底(具體時間以資格復審公告為準),根據考生的筆試折合總成績,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筆試有缺考科目者不得進入資格復審)。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進入面試人數達不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該職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可全部進入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另行在四川人事考試網或綿陽人事考試網上進行通知,考生在接到資格復審通知后,應攜帶《2014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一份(貼上照片)、身份證、工作證、畢業證、學位證(明確學位要求的職位)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它證書、手續的原件、復印件及本人聯系方式等,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其中,特殊報考對象須具備以下手續:
1. 2015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的,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
2. 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的,要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參加“一村(社區)一名大學生”項目的,要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原件和復印件;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一制作、教育部監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參加“社工人才百人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和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
3. 新就業的企事業單位的高校畢業生,試用期(見習期)未滿參加本次招考的,須出具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
4. 公安機關、監獄勞教系統、國家安全部門、機要部門的人員,須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出具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
5. 未滿5年最低服務年限的在職公務員,須由工作單位和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
6. 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要出具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可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辦理(遞交材料地點:成都市草市街2號5樓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四川省人社廳窗口,咨詢電話:028--86920616)。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中“學歷學位認證專欄”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7. 國家有其他特殊規定的,從其特殊規定。
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核準,可在報考同一職位的人選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遞補人員。遞補人員進入面試前需進行資格復審。
(三)面試
面試時間暫定為2014年12月11日至14日。經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憑本人準考證、身份證和有關證明材料參加面試,同時按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面試具體事項將在四川人事考試網或綿陽人事考試網上另行公告通知。
(四)考試總成績
面試后,根據招錄職位及名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折合總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筆試折合總成績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名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的人選。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未達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擬進入體檢環節的人員,其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我市本次公招同級機關其他達到面試開考比例的職位進入體檢人員(不含遞補體檢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
考試總成績=筆試折合總成績+面試成績×30%(成績均不進行四舍五入處理)
五、體檢、考察及公示
(一)體檢
體檢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實施。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按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執行。公告發布后至本次公招實施體檢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定,按照新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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