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27來源:本站采編
根據《四川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試行)》和《四川省林業廳直屬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四川省林業廳擬公開考核招聘部分工作人員補充到四川省林業科學研究院、四川省林業調查規劃院、四川省林業中心醫院等3家事業單位工作。現將公開考核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將同時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下同〕和四川省林業廳網〔www.scly.gov.cn,下同〕上發布)。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單位名稱 |
單位 性質 |
單位地址 |
主要職能 |
四川林業科學研究院 |
財政全額撥款 |
四川省成都市星輝西路18號 |
從事林業、園林研究、工程設計、咨詢及技術開發等。 |
四川省林業調查規劃院 |
財政全額撥款 |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14號 |
全省森林資源、沙化、荒漠化、石漠化及林區基礎設施的規劃、勘察設計、咨詢、檢查驗收等。 |
四川省林業中心醫院 |
財政全額撥款 |
四川省成都市白馬寺街10號 |
醫療服務、醫學科研等。 |
二、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的對象和范圍
面向全國考核招聘符合《四川省林業廳直屬事業單位2014年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以下簡稱《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附件1)相關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2014年7月31日之后畢業的全日制在讀生不屬于此次公開考核招聘的范圍。
(二)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3)具備本公告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詳見《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其中報考者本人有效的學位證以及畢業證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與擬報考崗位“學歷或學位”和“專業條件要求”(指與學歷學位相對應的專業條件)兩欄的學歷、專業資格條件要求應分別相符;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取消報考(聘用)資格的責任自負。
(4)中小學教師報考者,須征得縣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書面同意。
(5)委培、定向畢業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號令)和《四川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試行)》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6)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
(7)有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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