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17來源:本站采編
為進一步優化法院隊伍結構,切實加強法院隊伍建設,經中共涼山州委組織部同意,涼山州中級人民法院決定面向涼山州各縣(市)委政法委、法院、檢察院、公安局、司法局遴選工作人員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職數
涼山州中級人民法院工作人員3名(財務1名;彝漢翻譯2名)。
二、遴選對象及條件
(一)對象
涼山州各縣(市)委政法委、法院、檢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以下簡稱政法系統)在職公務員。
(二)條件
遴選對象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基本條件
(1)政治思想素質好,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有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廉潔奉公;
(2)在涼山州各縣(市)政法系統工作5年及以上,任副科級領導職務3年及以上,曾在涼山州中級人民法院掛職學習或借調的人員;
(3)報考財務的人員需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且具有3年及以上財務工作經歷;報考彝漢翻譯的人員需精通彝漢雙語,并能熟練運用到調解工作中。
(4)公務員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以上等次,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
(5)達到最低服務年限,所在縣(市)委組織部同意報考;
(6)身體健康。
2、學歷條件
需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3、年齡條件
報考人員年齡需在45周歲以下(1969年7月31 日以后出生)。其中,精通彝漢雙語,并能熟練運用到調解工作中者(需榮獲調解工作州級及以上表彰獎勵)可放寬3歲(即196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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