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26來源:本站采編
(二)考試測評:2014年10月12日下午15:30由用人單位在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對應聘人員進行專業考試測評。未形成競爭的崗位,調減或取消考核招聘名額,特別緊缺的專業經批準可不受此限制。
六、體檢及考核
根據招聘崗位名額,按照考生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核的人員。體檢和考核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縣衛生局負責組織實施。體檢在縣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用)》執行,因體檢、考核不合格或在規定的派遣期間自愿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缺額,經招聘主管機關同意后,可依次遞補。
七、公示
經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在阿壩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abrsj.gov.cn)上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專業、考試成績、擬聘用崗位和監督舉報電話。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期限為7天。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書面向州監察局派駐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州衛生局紀檢監察室(電話:0837-2825770,0837-2836706)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問題的不予受理。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予以聘用;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取消其擬聘用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人員,暫予聘用,如最終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被公示人因被舉報查實取消擬聘用資格后出現的空額依次遞補。
八、聘用要求
招聘人員必須在縣級及以下醫療衛生事業單位服務6年。服務期內可在本縣縣級以下醫療衛生事業單位調(流)動,但不得調(流)動到本縣以外的其他的單位;招聘人員必須認真履行與用人單位簽訂的6年服務期限協議且履約年度考核(以實際服務時間滿一年為年度考核時間)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方可獲得該年度補償金額,否則不得享受該年度補償金額;服務期限未滿離開服務單位的必須按協議全額退還已享受的各種補償費用,并按照補償總金額的50%支付違約金。
九、學費補償辦法
學費補償總金額=年均學費補助標準×實際學制年限。其中年均學費補助標準按平均每學年不超過6000元的標準確定(即 :實際交納學費低于6000元的按實際,高于6000元的按6000元),不同學制畢業生的學費補助計算年限,以國家規定的相關學制年限為準;學費補償在6年服務期限內分年度補償(代償)。每年補償金額根據服務年限、考核情況,依次按照補償總金額的10%、10%、10%、20%、20%、30%的比例確定。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該年度不予以學費補償。
十、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嚴格公開報名,統一考試測評,擇優選聘,任何人不得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對違反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工作人員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
本公告未盡事宜,請向阿壩州衛生局、阿壩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咨詢。
咨詢電話:
阿壩州衛生局 0837-2822634
阿壩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37-2822793
附件:阿壩州2014年民族地區陽光天使計劃第二次招聘崗位需求信息表
阿壩州衛生局 阿壩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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