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29來源:本站采編
考核主要審查報考者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審查報考者聘用成績和所提供的資料、證明、證件(學歷學位、身份、資格等證件)、檔案是否真實,審查個人誠信、品德、心理健康等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報考崗位要求,調查報考者單位(學校、群眾)對其評價,對不符合要求、反映較差以及有嚴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暫緩直至取消聘用資格。
(三)遞補
因體檢、考核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招聘單位可根據空缺名額,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等額遞補一次。
(四)公示
1.擬聘用人員在中國三江人才網公示5天。在公示期內,凡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2.舉報者反映情況不實或有反映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六、簽訂合同與管理
(一)考核合格且公示無異議者,由其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選擇聘用單位,并由相應鄉鎮人民政府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二)勞動保障協理員為按政府公益性崗位管理的臨時聘用人員,聘用時間最長不超過3年,按照現行法律法規政策和勞動合同進行管理。
(三)勞動保障協理員的工資構成:參照《長寧縣機關事業單位臨聘人員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由縣財政給予每人每年1萬元補貼;按照政府公益性崗位管理辦法,從就業專項資金中給予每人每月1250元公益性崗位補貼,并從就業專項資金中給予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補貼。
(四)被聘用人員的人事檔案可由縣人力資源開發建設服務中心予以人事代理。
(五)縣人社局對聘用的協理員建立統一的實績檔案,并進行業務管理和指導。
(六)鄉鎮黨委、政府每年要對受聘人員進行日常管理、年度考核。考核結果計入本人檔案,并報縣人社局備案。對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按有關規定處理或解聘。
七、本公告由長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報名咨詢電話:0831-4628101,0831-4628230。
長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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