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22來源:本站采編
七、考察
考察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實施,主要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政治素質、業務能力、遵紀守法、道德品質等進行考核。在職人員征求原所在單位意見;非在職人員應由其戶籍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或其人事檔案管理機構出具相應的證明材料;應、往屆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查詢其人事學籍檔案作為考核依據。
以下幾種特殊報考對象,應于接到考察通知后5個工作日內,提供以下材料到報考單位主管部門:
1、報考者如系在職公務員、國有企事業單位人員,須提供有人事管理權限的工作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或持有與所在單位解除(終止)聘用(勞動)合同的有效證明材料;
2、委培生、定向生報考須由原委培、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
上述人員不能在規定時間提供相關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由招考主管機關在參加該崗位面試者中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
考察后不符合聘用條件不予聘用的,在報考同一崗位進入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經體檢合格后進入考核。
八、公示
各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確定擬聘用人員后,報區招考主管機關統一在自貢人事考試網進行公示。公示內容為擬聘用單位、崗位及崗位代碼、姓名、準考證號、考試總成績及監督舉報電話。公示7天,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束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經區招考主管機關審核確認后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且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現的缺額,由區招考主管機關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
九、審核確認及聘用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公示合格且材料齊全的擬聘用人員,在公示期滿后,3個工作日內,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填寫《大安區事業單位考試補充工作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按管理權限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對通過審核確認的人員辦理聘用手續。所聘工作人員應在大安區最低服務年限10年。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限內到用人單位報到。未經用人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棄權。未按時報到又無正當理由的,從該次公開招考報名之日起,1年內取消其參加我市事業單位公開考試聘用工作人員的報名資格。報考者提供虛假證件及材料者,一經查實,由招考主管機關取消其聘用資格,其在2年內不得參加我市事業單位聘用工作人員考試。因上述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十、紀律和監督
為保證我區事業單位考試聘用工作人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考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權威性,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招考工作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在招考的任何環節,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人事紀律追究當事人責任。
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監督舉報電話:大安區監察局:0813-5522240)。
十一、本公告由大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各招考崗位的具體條件和資格要求請咨詢各招考單位和各主管部門。
咨詢電話:
大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13-2210673
大安區衛生局 0813-2207335
自貢市人事考試評價中心 0813-2309549
附件:1、大安區事業單位2014年下半年公開考試聘用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201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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