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29來源:本站采編
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之日起7日內申請復檢1次。復檢在廣元市城鄉規劃建設和住房保障局指定的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體檢(復檢)不合格或因考生放棄等原因產生的空額,按照該崗位參加面試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人員。
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報考者承擔。
(六)試用
體檢合格者,安排到相應遴選崗位試用3個月。
(七)公示
經考試、考察、體檢、試用合格者,由廣元市城鄉規劃建設和住房保障局黨組進行研究,研究通過的確定為擬調人員,在廣元人事考試網和廣元市城鄉規劃建設和住房保障局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八)辦理手續
經公示無異議者,按程序辦理調動等相應手續。其中擬調人員為公務員、參公人員的,按有關規定不再保留公務員、參公人員身份。
四、紀律監督
此次公開遴選工作由市紀委派駐市城鄉規劃建設和住房保障局紀檢組負責監督,嚴禁徇私舞弊、弄虛作假。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報考者,一經查實,不予調動,并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對公開遴選工作中違紀違規的工作人員,按規定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給予政紀黨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相關事項提示
(一)請報考者報名時留下兩種聯系方式(移動電話),近期不要變更所留電話號碼,并保持通訊暢通。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二)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廣元市城鄉規劃建設和住房保障局負責解釋。
六、政策咨詢及監督電話
政策咨詢電話:0839-3314652(廣元市城鄉規劃建設和住房保障局人事科)
監督電話:0839-3268096(市紀委派駐市城鄉規劃建設和住房保障局紀檢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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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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