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縣2015年第一次面向社會公開招用勞動合同制工作人員崗位表
序號 |
招聘單位 |
崗位名稱及性質 |
招聘 范圍 |
名額 |
最大年齡(周歲) |
最低學歷 |
專業及其他條件 |
備注 |
1 |
公共就業和社會保障機構 |
協理員 |
江安籍 |
5 |
35周歲以下(報名第一日已滿18歲且未滿36歲) |
國民教育大專及以上 |
專業不限。 |
由用人單位派遣到空缺鄉鎮崗位工作。 |
2 |
江安縣人民 檢察院 |
司法輔助人員 |
江安籍 |
3 |
35周歲以下(報名第一日已滿18歲且未滿36歲) |
國民教育大專及以上 |
不限 |
|
3 |
江安縣疾病 預防控制中心 |
專業技術人員 |
江安籍 |
1 |
35周歲以下(報名第一日已滿18歲且未滿36歲 |
國民教育大專及以上 |
臨床醫學、中西醫結合、中醫 |
|
4 |
縣總工會 |
鄉鎮煤礦安全生產群眾監督員 |
江安籍 |
1 |
35周歲以下(報名第一日已滿18歲且未滿36歲 |
中專及以上 |
限男性,煤礦安全管理相關專業 |
|
5 |
鄉鎮社區勞動保障機構 |
協理員 |
江安籍 |
1 |
35周歲以下(報名第一日已滿18歲且未滿36歲 |
高中及以上 |
不限 |
由用人單位派遣到空缺鄉鎮社區工作。 |
6 |
江安縣公安局 |
警務輔助人員 |
江安籍 |
1 |
35周歲以下(報名第一日已滿18歲且未滿36歲 |
高中(中專)及以上 |
具有駕駛證準駕車型為C1以上且駕齡2年以上,男性,身高1.65米以上。退伍軍人可放寬到初中學歷。 |
|
7 |
江安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 |
警輔人員 (秩序維護) |
江安籍 |
19 |
35周歲以下(報名第一日已滿18歲且未滿36歲) |
高中及以上 |
1.限男性,身高4200px以上; 2.具有駕駛證準駕車型E及以上; 3.退伍軍人、警察院校畢業生、大專以上學歷或具有交通管理相關經歷者年齡放寬到45周歲。 |
1.該崗位實行綜合工時制; 2.該崗位由用人單位派遣到各鄉鎮中隊工作。 |
8 |
江安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 |
警輔人員 (秩序維護) |
江安籍 |
2 |
35周歲以下(報名第一日已滿18歲且未滿36歲) |
高中及以上 |
1.限女性,身高3950px以上; 2.具有駕駛證準駕車型E及以上。 |
1.該崗位實行綜合工時制; 2.該崗位由用人單位派遣到各鄉鎮中隊工作。 |
9 |
江安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 |
警輔人員 (文秘、窗口) |
江安籍 |
6 |
35周歲以下(報名第一日已滿18歲且未滿36歲 |
高中及以上 |
1.該崗位實行綜合工時制。 2.該崗位由用人單位派遣到各鄉鎮中隊工作。 |
|
10 |
江安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 |
警輔人員 (檔案管理) |
江安籍 |
2 |
35周歲以下(報名第一日已滿18歲且未滿36歲 |
高中及以上 |
具有檔案管理相關經歷者年齡放寬到45周歲。 |
1.該崗位實行綜合工時制。 2.該崗位由用人單位派遣到各鄉鎮中隊工作。 |
11 |
江安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 |
警輔人員 (網絡管理) |
江安籍 |
2 |
35周歲以下(報名第一日已滿18歲且未滿36歲 |
國民教育 大專及以上 |
計算機大類 |
該崗位實行綜合工時制 |
12 |
江安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 |
警輔人員 (特種車輛駕駛員) |
江安籍 |
1 |
35周歲以下(報名第一日已滿18歲且未滿36歲 |
初中及以上 |
1.具有駕駛證準駕車型為B2以上; 2.安全駕駛經歷3周年及以上者年齡放寬到45周歲 |
該崗位實行綜合工時制 |
13 |
江安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 |
警輔人員 (辦公室駕駛員) |
江安籍 |
1 |
35周歲以下(報名第一日已滿18歲且未滿36歲 |
初中及以上 |
具有駕駛證準駕車型為C1以上,安全駕駛經歷3周年及以上 |
該崗位實行綜合工時制 |
14 |
江安縣民政局救助幫扶窗口 |
工作員 |
江安籍 |
1 |
35周歲以下(報名第一日已滿18歲且未滿36歲 |
國民教育大專及以上 |
專業不限 |
詳情(報名、考核、錄用等相關事宜)請查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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