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02來源:本站采編
如應聘人員在公開招聘期間身份證遺失不能及時補辦有效證件的,須持戶口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的貼有本人照片并加蓋鮮章的常住人口登記表。
4.報名程序:應聘人員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本公告,仔細了解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等信息。
(1)報名注冊
應聘人員須先按網絡提示進行注冊,并填寫個人基本信息、上傳照片(照片為報考人員本人近期的免冠證件照片,文件格式為JPG格式,像素為102(寬)×126(高),大小在20KB 至160KB之間)。不按規定上傳照片者,將無法通過網絡審查和繳納筆試考務費。
(2)信息填報
應聘人員應如實準確完整填寫《資格審查表》的各項內容,并認真核對,確認無誤后提交。如果填寫錯誤、不完整、不準確造成資格審查不通過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3)資格審查。本次考試由郫縣衛生局進行網上資格審查,應聘人員提交《資格審查表》1-2日后(節假日、雙休日順延),登陸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網絡審查。
(4)報名繳費
經網絡資格審查合格的應聘人員,須及時按網絡提示繳納筆試考務費(根據四川省物價局、財政廳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考務費50元/科)。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除職位取消情況外概不辦理退費手續,退費截止時間:2015年3月21日。報名成功后,打印《資格審查表》,供核對校驗原件時使用。
申請免繳考務費的應聘人員,請先進行網上繳費,在2015年3月21日前的工作日內,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 號5樓)辦理退費手續。逾期不再受理。
(5)加分資料審查
經組織選派的大學生志愿者、大學生退役士兵,按照有關文件規定享受筆試成績(折合后)加分政策。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服務期限認定截止時間為2015年3月10日。符合政策性加分條件的大學生志愿者,須提供服務所在地縣級以上項目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內容包括確為志愿者、所屬項目計劃、服務的單位、協議服務期的年限、服務期是否已滿、考核結果、未被機關或事業單位錄(聘)用)、服務協議、服務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符合招聘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畢業證書、《退役證》以及團以上獎勵證書。待繳納了筆試考務費后,在2015年3月10日至2015年3月12日(收集加分材料時間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交郫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郫縣南外街何公路9號)辦理加分手續。不按要求提供證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證明材料者視為自動放棄加分申請。
(6)打印準考證:已繳納筆試考務費的應聘人員,于2015年3月18日至2015年3月21日憑姓名和身份證號登陸成都人事考試網www.cdpta.gov.cn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逾期未打印者,視為自動放棄。
(二)考試
本次考試采用筆試加面試方式進行。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含加分)占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分數折合時有小數點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
1.筆試
(1)開考比例
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指報名成功且已繳納了筆試考務費)之比原則上不低于1∶3(確因報名人數少,可放寬至1∶2),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崗位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招聘崗位。招聘崗位調減或取消情況將于2015年3月13日通過郫縣公眾信息網公告。招聘崗位被取消但已繳費的報名人員,可于2015年3月21日前的工作日內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退回本人筆試考務費,逾期不再受理。
(2)筆試時間:2015年3月21日。具體筆試時間見《準考證》。
(3)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4)筆試科目:財務專業技術崗位(崗位代碼:3007)筆試科目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公共基礎知識》,醫務專業技術崗位筆試科目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醫學基礎知識》。
(5)筆試成績計算:
財務專業技術崗位筆試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50%+《公共基礎知識》×50%+政策性加分;
醫務專業技術崗位筆試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50%+《醫學基礎知識》×50%+政策性加分。
分數折合時有小數點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
(6)筆試時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
(7)筆試成績于2015年4月3日在郫縣公眾信息網公布。
缺考筆試科目或筆試成績為0分的報考者,視作自動放棄本次報考資格。
(8)進入核對校驗原件人員的確定:進入核對校驗原件人員的確定,根據筆試成績按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確因筆試參考人數少,不能達到上述比例的,按實際參加筆試的人數確定)。進入核對校驗原件人員名單、核對校驗原件時間及地點與筆試成績一起在郫縣公眾信息網公布。
2.核對校驗原件
進入核對校驗原件的人員應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往屆生提供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生提供畢業證書或加蓋學校鮮章的成績單及推薦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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