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18來源:本站采編
(二)資格審查
報名的同時進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需攜帶以下材料:
1.《攀枝花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公開考調機關工作人員報名表》2份(要件齊全);
2.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3.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1份(加蓋單位鮮章);
4.黨員身份證明原件1份(由縣區委組織部、市委直屬黨(工)委或本人工作單位黨組織出具,加蓋鮮章);
5.發表文章的原件(如無法提供原件,請提供復印件)。、6.兩寸近期免冠證件照片2張。
資格審查貫穿考調工作始末,任何環節審查出不符合考調要求或弄虛作假的,即取消考調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成績排名前3位的進入面試。具體時間和內容另行通知。
(四)體檢、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考調計劃1:1比例等額確定考察人選。
根據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集體研究等額確定體檢人選并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
如遇體檢不合格或主動放棄的情況,經研究后,可依次遞補。
(五)公示
體檢合格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調動的人員,辦理相關調動手續。
五、其它事項
本次考調工作嚴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關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關規定和要求進行,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咨詢電話:3324429,監督電話:3347761。
六、本公告由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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