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07來源:本站采編
根據《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中共四川省委辦公廳、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激勵引導教育衛生人才服務基層的意見》(川委辦〔2014〕7號)、《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急需短缺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考核招聘有關事宜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14〕263號)等有關政策規定,經批準,我區擬公開考核招聘30名工作人員補充到朝天區人民醫院等事業單位工作。現將公開考核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 ||||
主管部門 | 招聘單位 | 經費性質 | 單位地址 | 主要職能、簡介 |
廣元市朝天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 區人民醫院 | 差額 | 朝天鎮場鎮 | 承擔全區公共衛生服務、基本醫療服務及基層醫療衛生綜合管理服務 |
廣元市朝天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 區中醫醫院 | 差額 | 朝天鎮場鎮 | 承擔中醫藥醫療衛生服務、公共衛生服務及基本醫療服務 |
廣元市朝天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 中子中心衛生院 | 全額 | 中子鎮場鎮 | 承擔公共衛生服務、基本醫療服務及基層醫療衛生綜合管理服務 |
廣元市朝天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 曾家中心衛生院 | 全額 | 曾家鎮場鎮 | 承擔公共衛生服務、基本醫療服務及基層醫療衛生綜合管理服務 |
廣元市朝天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 羊木中心衛生院 | 全額 | 羊木鎮場鎮 | 承擔公共衛生服務、基本醫療服務及基層醫療衛生綜合管理服務 |
廣元市朝天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 大灘中心衛生院 | 全額 | 大灘鎮場鎮 | 承擔公共衛生服務、基本醫療服務及基層醫療衛生綜合管理服務 |
廣元市朝天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 花石鄉衛生院 | 全額 | 花石鄉場鎮 | 承擔公共衛生服務、基本醫療服務及基層醫療衛生綜合管理服務 |
廣元市朝天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 沙河中心衛生院 | 全額 | 沙河鎮場鎮 | 承擔公共衛生服務、基本醫療服務及基層醫療衛生綜合管理服務 |
廣元市朝天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 魚洞鄉衛生院 | 全額 | 魚洞鄉場鎮 | 承擔公共衛生服務、基本醫療服務及基層醫療衛生綜合管理服務 |
廣元市朝天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 汪家鄉衛生院 | 全額 | 汪家鄉場鎮 | 承擔公共衛生服務、基本醫療服務及基層醫療衛生綜合管理服務 |
廣元市朝天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 青林鄉衛生院 | 全額 | 青林鄉場鎮 | 承擔公共衛生服務、基本醫療服務及基層醫療衛生綜合管理服務 |
廣元市朝天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 蒲家鄉衛生院 | 全額 | 蒲家鄉場鎮 | 承擔公共衛生服務、基本醫療服務及基層醫療衛生綜合管理服務 |
二、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的對象和范圍
完全符合《廣元市朝天區部分衛生事業單位2015年上半年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條件一覽表》(附件2)相應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包括2015年應屆高校畢業生。所有報考者必須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資格證書等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相應證書的,不予聘用或不予進入下一個招聘環節,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招聘條件中要求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是指普通高等教育的普通全日制畢業生(畢業證書電子注冊編號第六位數字為“1”)。持有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學歷、學位的留學歸國人員,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條件限制。
(二)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3)身體健康,體檢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符合本公告相應招聘崗位所需的招聘條件及資格要求,詳見《廣元市朝天區部分衛生事業單位2015年上半年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條件一覽表》(附件2)。其中:報考者本人的有效畢業證、學位證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與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學科、專業等資格條件要求應完全相符;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將取消報考(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5)在編在職工作人員報考者,須按人事管理權限征得主管部門或工作單位書面同意。
(6)符合有關回避規定。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被辭退的。
(3)曾違反《四川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試行辦法》(川辦發〔2002〕40號)第三十四條第二、三、四、五、六款規定被解聘的。
(4)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5)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6)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7)在公務員、參公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考錄(或公開招聘)中違規違紀且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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