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14來源:本站采編
根據工作需要,中共攀枝花市紀委、攀枝花市監察局擬面向全市公開考調機關公務員4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調對象
全市市級機關(參公單位)在編在崗公務員(參公人員)、縣(區)及以下機關在編在崗公務員和按照公務員錄用規定考試錄用的參公人員。
二、考調計劃和職位
市紀委監察局機關工作人員4名(主任科員及以下)。
三、基本條件
1、身體健康,年齡40周歲以下;
2、中共正式黨員;
3、具有大學及以上學歷;
4、具有公務員(參公人員)身份;
5、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6、縣(區)及以下公務員(參公人員)報考的,應在縣區及以下機關或參公單位工作滿2年;
7、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團隊意識和吃苦耐勞精神,原則性強,對工作有高度的責任心;
8、有一定的文字寫作和計算機操作能力;
具有紀檢監察工作經歷的可適當放寬條件。
年齡、工作經歷時間等的計算均截至2015年5月20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考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3.尚在新錄用試用期的;
4.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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