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03來源:本站采編
(一)筆試內容:法律知識、文秘業務、計算機運用等相關內容。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占總成績的60%。
(二)面試名額和面試內容:筆試后,按報考人數與崗位名額2:1的比例,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面試人員。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主要內容為對工作的了解情況和適應能力。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三)聘用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四)體檢人員的確定: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此次招聘以總成績從高到低按實際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以及未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體檢費用自理。
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逾期不申請復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考核:對體檢合格人選,由高縣人民檢察院統一組織考核。
(六)公示:對體檢、考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中國三江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
(七)遞補:因體檢、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聘用資格出現的缺額,按聘用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六、聘用與管理
(一)擬聘用人員公示期結束后,未收到反映或有反映不影響聘用的,即辦理聘用手續,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規與高縣人民檢察院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原則上實行一年一聘(一年期滿考核合格,雙方協商續簽)。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個月;
(二)受聘人員待遇參照高縣警輔人員經費管理規定執行;
(三)凡被聘用的人員必須服從安排,聽從指揮,統一由高縣人民檢察院調配使用;
(四)聘用人員在工作中必須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本院各項制度,一經發現有違法違紀行為的,一律予以解聘。
七、紀律與監督
為維護招聘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本次招聘工作嚴格按照人事工作紀律和有關規定執行,由高縣組織人社部門全程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發現,即取消聘用資格,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八、本方案由高縣人民檢察院負責解釋。
附件:1、高縣人民檢察院公開招聘司法輔助人員崗位表
二○一五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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