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08來源:本站采編
根據工作需要,經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擬面向全市公開考調機關工作人員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調對象
本市市級機關(參公單位)在編在崗公務員(參公人員)、縣(區)及以下機關在編在崗公務員和按照公務員錄用規定考試錄用的參公人員。
二、考調計劃
市政府辦公室機關公務員2名。
三、基本條件
1.具有公務員(參公人員)身份;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
3.具有大學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4.身體健康;
5.年齡35周歲以下;
6.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7.縣(區)及以下公務員(參公人員)報考的,要求具有2年及以上機關或參公單位工作經歷;
8.有較強的文字寫作和機關公文處理能力。
年齡、工作經歷時間計算均截至2015年7月1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考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3.尚在新錄用試用期的;
4.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或鄉鎮機關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5.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開考調對象不得參加轉任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的須回避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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