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02來源:本站采編
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全市公開選調基層工商所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
選調工作人員共2人,具體職位詳見《高縣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表》。
二、選調對象和條件
(一)選調對象
符合選調條件的試用期滿的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
(二)選調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工作能力強,實績突出;
2.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經歷(2014年1月1日前參加工作);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6.符合《職位表》中各職位要求的具體條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
8.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尚在試用期內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4.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如需報考,需取得主管部門同意);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
(一)報名時間、地點
1.報名時間:2015年7月13日-15日9:00-12:00,14:30-18:00;
2.報名地點:高縣工商行政管理局(咨詢電話:0831-5418168、0831-5418101)
(二)報名手續
參加選調報名對象,須對應填寫《高縣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面向全市公開選調基層工商所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請雙面打印),并經考生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簽章,到報名處進行資格審核。報名時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原件審查后退還本人),同時提交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2張。
(三)資格審查
審查內容:主要審查報名者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審查報名者所提供的資料、證件是否真實,審查個人誠信、品德、心理健康等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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