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26來源:本站采編
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2015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勞動合同制警輔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自愿報名,考試和考核相結合的辦法擇優聘用。
二、招聘名額、性質及條件
(一)招聘名額和性質
1.此次公開招聘特巡警警輔人員共70名。
2.此次招聘崗位系勞動合同制工作人員,按《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管理。
(二)招聘范圍。招聘范圍為“宜賓市戶籍”,是指具有下列情況中的一種:
一是截止報名結束之日報考者戶口在宜賓市轄區范圍內的。資格審核時必須提供戶口薄,屬于集體戶口的,提供常住人口登記表。
二是市外就讀的宜賓市戶籍應往屆畢業生(包括戶口尚未遷入宜賓市的)。資格審核時須提供入學前戶籍薄(或入學前戶籍管理機關證明)、“就業報到證”、“戶口遷移證”。
(三)招聘條件
1.擁護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作風踏實,能吃苦耐勞。自愿接受單位管理,遵守工作相關法規制度的規定。
2.具有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身體健康,體形端正,形象良好,無殘疾、口吃、重聽、色盲等缺陷,體表無紋身,顏面等身體暴露部位無明顯疤痕或色素沉積。
4.大專以上學歷,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7年7月25日以前至1985年7月25日以后出生)。退伍軍人和公安警察院校畢業生年齡可放寬到35周歲(1980年7月25日以后出生),退伍軍人學歷可放寬到高中(中專)。
5.限男性,身高1.68米以上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被采取過刑事強制措施、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和曾受過治安警告及以上處罰的;
(2)在各級人事招考中違規違紀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道德敗壞、有偷竊等不良行為的;
(5)曾因違反警務輔助人員紀律規定被解聘以及曾自動辭職的;
(6)配偶、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正在服刑或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7)其他不宜從事公安機關警務輔助工作的。
三、報名和資格初審
(一)此次公開招聘采取網絡報名方式進行為。報名網址:www.jarsj.cn。報名時間:2015年7月27日至2015年7月30日17:00。
(二)報名程序
1.閱讀公告。報考者請認真閱讀本公告,詳細了解招聘范圍、對象、條件、有關政策規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根據自身情況,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方可報名 。
2.填報信息和上傳照片。報考者訪問公告提供的報名網址按網絡提示要求用本人有效身份證通過注冊并登錄后找到本次招聘報考頁面,如實、準確填寫《江安縣2015年公開招聘特巡警警輔人員報名信息表》的各項信息,同時上傳JPG格式(50KB以下)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片。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在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報考或聘用資格一律無效,責任自負。
3.網絡資格初審。網上初審僅審核報考者填報的報考信息是否符合崗位條件,不對報考信息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對報考者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待面試前的資格復審時進行現場審查。考生應根據自身的實際,對照公告和崗位的具體要求,完全一致的方可報考。否則,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自行承擔。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招考單位應下載并打印報名信息表,供資格復審和考察時使用。資格初審合格者,按網絡提示打印《江安縣2015年公開招聘特巡警警輔人員報名信息表》1份,供資格復審時使用。
(二)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于2015年7月31日自行在報名網站按提示操作打印筆試和技能測試準考證,逾期不打印一切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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