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31來源:本站采編
八、政審考察
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按照《宜賓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聘用考核暫行辦法》(宜人發〔2010〕14號)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心理調適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察,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
對考察中取消報考資格以及通過考察的報考者在公示前自動放棄出現的空額,按該崗位參加面試報考者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人選進行體檢和考察,如遞補人員綜合考察達不到崗位要求,不再遞補。
九、公示
通過考評考核、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將在宜賓人事考試網、中國三江人才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內容包括擬聘人員的姓名、年齡、畢業院校、專業、學歷學位、職稱、考試總成績、排名以及該崗位招聘條件。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間因被公示人棄權或因其被舉報查實取消擬聘資格后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公示后因擬聘人員棄權等原因出現的招聘名額空額,不再遞補。
十、審核確認和辦理聘用手續
(一)擬聘人員公示無異議者,由各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對報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無誤后,由招聘單位填寫審核確認材料經主管部門審核后送區人社局復核匯總報市人社局審核確認。通過市人社局審核確認的人員,取得聘用人員資格。其中,在編在職人員應在聘用確認前提供原單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單位應聘的書面材料(附件4)。通過市人社局審核確認后的所有在職在編人員必須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后60日內提供原單位與其解除聘用(勞動)關系和全部檔案后,方可辦理聘用手續。不能按期辦理完相關手續的,取消聘用資格。
(二)2015年應屆畢業生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就業報到證》和職(執)業資格證進行資格復審,再按程序進行考察、公示合格后辦理聘用手續。
(三)非在編在職人員應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后60日內提供有效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以及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有效的人事檔案管理機構出具的檔案管理證明及原單位與其解除聘用(勞動)關系的書面材料后,方可辦理聘用手續。
(四)取得聘用資格的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具體時間以聘用書面通知為準)到單位報到,按照有關規定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人事聘用合同。
(五)聘用人員在試用期間需參加崗前培訓。試用期間、試用期滿以及崗前培訓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資格。試用期限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過審核確認后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聘用。因以上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十一、紀律與監督
本次招聘嚴格按照事業單位考試的有關規定執行,對違法亂紀、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發現,即取消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十二、特別提示
(一)按照本公告招聘的人員,須在南溪區最低服務5周年(在聘用單位最低服務3周年),服務期未滿的,不辦理調流動。最低服務期年限和在最低服務期間辭聘需要向聘用單位支付違約金,由聘、受雙方協商約定并在聘用合同書中載明。
(二)公招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將在宜賓人事考試網、中國三江人才網上公告。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面試、體檢、考察、遞補、聘用的,責任自負。
(三)人社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十三、有關咨詢、監督電話
報名資格審查咨詢電話:0831-3324549
(南溪區教育和體育局)
公招咨詢電話:0831-3333346(南溪區人社局)
監督電話:0831-3322342(南溪區紀委、區監察局)
附件:1.宜賓市南溪區事業單位2015年第二次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2.報名信息表
3.加分證明材料
宜賓市南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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