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27來源:本站采編
為進一步落實農村基層服務項目服務人員和退役大學生士兵就業政策,根據中省有關政策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相關規定,決定面向我區大學生村(社區)干部、“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社工人才百人計劃”以及“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五類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和退役大學生士兵招聘基層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0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一)2015年9月底前,在前鋒區服務期滿并經服務項目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尚未被機關事業單位正式錄(聘)用的大學生村(社區)干部、“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社工人才百人計劃”以及“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五類基層服務項目人員。
(二)入伍時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學?萍耙陨蠈W歷、或者入伍時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讀生,且具有兩年以上服現役經歷并按規定辦理了退役手續,戶籍在我區尚未被機關事業單位正式錄(聘)用的退役士兵。
以上不含廣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的鄉鎮(街道)。
二、招聘職位
前鋒區鄉鎮事業單位(含區級部門派駐鄉鎮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工作人員10名。
三、報名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二)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年齡為18至35周歲,即1979年9月7日至1997年9 月7日出生。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開除處分的人員。
2.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4.在各級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違規違紀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5.其他不符合報考條件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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