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28來源:本站采編
(9)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宜聘用的人員。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現場照像的方式進行,不得代報。
(一)報名時間:2015年9月8日至9月10日(上午8:30至下午17:30)。
(二)報名地點:布拖縣會議中心。
(三)報名要求及手續:
1、請報考者認真閱讀本公告,了解相關要求。
2、報考人員只能選報一種崗位。
3、報名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2)畢業證、執業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報考播音員崗位的還需提供相應的普通話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暫未領取畢業證的考生須由所在學校出具證明(并說明未領取畢業證理由);衛生類執業資格考試合格,但未領取執業資格證的由縣衛生局審核,并出具證明原件。
(3)《布拖縣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考資格審查表》(報名時間領取,請認真填寫個人信息及報考崗位編碼,并由本人在承諾欄簽名)。
(四)資格審查: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由各招考單位具體負責資格審查,縣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對報考者的《報考資格審查表》、提交材料等進行審查,報考者應如實提供材料,若隱瞞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所有后果由報考者自負。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有不符合職位要求及本公告規定情形,均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
(五)收費標準:按照川價費〔2003〕237號規定的標準,收取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
(六)聯系方式:考生所留電話號碼錯誤或不暢通導致延誤逾期者,視為自動放棄,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考試
本次考試只進行筆試,衛生系統筆試科目為《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其他事業單位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和《公文寫作基礎知識》。各崗位報名人數與招聘名額之比不得低于3:1,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相應調減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各招聘崗位的具體分類詳見附表。成績計算公式如下(折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一)筆試科目:
衛生系統:分《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其中《公共科目》卷面滿分為100分,占50%。
《公共科目》筆試的范圍詳見《四川省省屬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崗位公共科目筆試大綱(試行)》(可在涼山州人事考試網政策法規里查詢)。
《專業科目》,卷面滿分為100分。占50%。
A.臨床專業:《診斷學》、《生理學》、《解剖學》三科為合卷,卷面滿分為100分。
B.護理專業:《護理學》、《生理學》、《解剖學》三科為合卷,卷面滿分為100分。
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總成績=《公共科目+政策性加分》×50%+《專業科目》×50%
其它事業單位:分《綜合知識》和《公文寫作基礎知識》, 其中《綜合知識》卷面滿分為100分,占50%。
《綜合知識》筆試的范圍詳見《四川省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綜合知識>考試復習大綱》(可在涼山州人事考試網上查詢)。
《公文寫作基礎知識》,卷面滿分為100分。占50%。
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總成績=《綜合知識+政策性加分》×50%+《公文寫作基礎知識》×50%
(二)領取準考證
考生憑身份證原件和繳費收據原件,于2015年9月25日(上午8:30至下午17:30)在布拖縣人社局領取《準考證》。
(三)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為9月26日,具體時間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憑準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四)成績公布
筆試成績于筆試后15個工作日內在布拖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考生如對本人成績有疑問的,可于公布成績3天內(上午8:30至下午17:30)到布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規定申請查分。考生缺考1科或1科為0分者,不允許進入下一步環節。
(五)政策性加分:
1、少數民族考生在公共科目筆試或綜合知識成績中加1分。
2、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國家和省“三支一扶”計劃以及“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且經縣級組織、人事部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報考事業單位的,在鄉鎮及以下基層每服務滿1周年,在公共科目或綜合知識成績中加2分。
3、2007年以來全省高校畢業生中統籌選聘到村(社區)任職、并與組織人事部門簽訂聘用合同、在村(社區)任職滿兩年以上(截止報考時間)、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干部,每工作滿一周年,在公共科目或綜合知識成績中加2分,被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評為優秀的另加3分,加分可按照工作年數和獲獎次數累積計算。
4、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事業單位享受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大學生同等待遇。
5、2009年在我縣從事默沙東項目的臨聘人員,臨聘期限滿且臨聘期內年度均考核合格的加6分,服務期不滿3年的不加分。
申請加分的報考者請務于2015年9月8日至9月10日(上午8:30至下午17:30),持服務所在地縣級組織、人事部門、教育部門、衛生部門、縣以上團委出具的證明、服務期滿考核材料、身份證原件到報名現場加分處申請加分,以上各項累計加分最高不超過6分。逾期不再受理、責任自負。凡享受加分政策被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結果將于2015年9月25日前在布拖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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