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21來源:本站采編
6、領取準考證: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人員,于2015年10月23日下午2:30—4:00到縣人力資源市場(縣就業局一樓)領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退領報名費及相關資料。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為100分。
(一)筆試。筆試科目為一科。
面向全縣鄉鎮衛計系統在編人員考調醫務、計生崗位的,考試科目為《醫學基礎知識》,卷面分為100分;其余職位(崗位)考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卷面分為100分。
筆試成績于2015年11月中旬在縣城公告欄上公布。由于閱卷工作是采用計算機閱卷,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原則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請。
(二)面試。面試成績為100分。
按職位(崗位)錄用名額的2倍,根據折合后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如進入面試人員最后一名出現并列的,可一并進入面試。面試當日,面試人員持面試通知書、本人有效身份證按面試通知書規定的時間、指定的地點準時到面試考場候考。未按規定到場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由此出現的面試名額空缺不再遞補。
(三)筆試、面試時間、地點:
筆試時間:2015年10月24日;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調人員總成績的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五、考核
按筆試、面試總成績排名,從高到低按職位錄用名額等額確定考核對象(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前,筆試成績再相同的一并確定為考核對象)。由用人單位進行考核,并確定公示人員。
六、公示
經考核合格確定擬試用人員面向社會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
七、辦理調動手續
擬試用人員經公示后,沒有問題反映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調動的,到報考單位進行為期3個月的試用。試用期滿合格的,由組織、人社部門按管理權限辦理工作調動手續;試用期不合格的,回原單位工作。
擬調人員調動后的職級待遇、崗位、職稱按報考職位(崗位)確定,一律不保留原職級(崗位)、職稱。具有公務員身份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身份的人員報考事業崗位的,重新確定事業干部身份。
八、紀律與監督
嚴格按照《四川省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會東縣機關事(企)業單位人員流動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
本公告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考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監督舉報電話:5422463(縣紀委監察局)
咨詢電話:5428380(縣委組織部)
5426309(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中 共 會 東 縣 委 組 織 部
會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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