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09來源:本站采編
根據《樂山市市級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樂山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擬向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中心遴選4名工作人員。
一、單位簡介
樂山市政務大廳服務中心,是隸屬于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管理的正科級事業單位。主要負責服務大廳及運行平臺場所的現場服務和現場管理。經費形式,核定收支、定額補助。
二、遴選范圍及對象
樂山市范圍內縣級及以下機關事業單位中符合遴選條件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和全額拔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且符合《樂山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公開遴選崗位條件和要求一覽表》(見附件1)。
三、遴選資格條件
(一)遴選對象應同時具備的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截止2015年9 月30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錄(聘)用后工作滿5年,另有約定在當地服務年限的,從其約定。
3.近5年度考核均為稱職或合格以上等次。
4.符合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年齡、學歷等條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相關規定,在工作單位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選報名
公開遴選報名一般采取個人意愿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公開遴選可由本人申請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組織審核同意后報名,也可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組織推薦報名。報名人員填寫報名登記表,并按照要求提供相關資格證明材料。
(一)報名時間
2015年10 月10 日—— 10月20 日上午9:00點至下午17:00點。
(二)報名方式和地址
本次公開遴選報名方式均采用現場報名。
報名地址及聯系人如下:
報名地址:樂山市市中區鳳凰路中段548號市政務中心5樓51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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