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13來源:本站采編
為進一步加大我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拓寬選人用人視野和渠道,堅持選賢任能,促進優秀干部人才脫穎而出,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干部隊伍,根據《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各部門(單位)崗位空缺情況,區委決定面向全區公開選拔部分鄉鎮、區級部門(單位)機關、事業單位科級領導干部20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選職位
詳見附件1。
二、報考條件
(一)全區范圍內具有公務員、參公人員或事業人員身份的在職在編人員,且身份符合相應崗位要求。
(二)有強烈的事業心和政治責任感,有實踐經驗,有勝任工作崗位的組織能力、專業知識、業務管理水平。
(三)具有大學?萍耙陨蠈W歷(崗位有特別要求的除外)。
(四)報考科級正職領導職務的,應為現任正科級或擔任副科級職務兩年以上。報考科級副職領導職務的,應為現任副科級或擔任科員級職務三年以上。任職時限截至2015年11月。
(五)在規定任職資格年限內,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六)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七)除具備以上基本資格條件外,還應符合所報考職位的崗位具體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崗位有特別要求的,以具體要求為準),不能參加公開選拔:
1.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不足一年、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不足一年半;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不足兩年;受到留黨察看處分,恢復黨員權利不足兩年和受到開除黨籍處分的。
2.受到調離崗位處理不足一年;引咎辭職和受到責令辭職、免職處理不足兩年;受到降職處理不足兩年的。
3.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審查尚未結案的。
4.參加非法組織活動或有其它影響參加公開選拔的違法違紀情況的。
三、選拔程序
(一)宣傳動員(11月中旬)
各鄉鎮(街道)、區級各部門(單位)收到本《公告》后,通過會議宣傳、張貼公告等方式,及時將公開選拔的職位、基本條件、報名要求等相關內容傳達到本單位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切實做好宣傳動員工作。
(二)公開報名(11月中旬)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15年11月20日下午17:00。
報名方式分為組織推薦和個人自薦兩種,個人自薦應按干部管理權限征得所在單位黨組(黨委、黨工委)同意。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報考人數與選拔職位的比例一般應不低于3:1。報考人員需在規定時間段內向成都市青白江區公開選拔科級領導干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報名表、實績量化評分表及相關印證材料(送區委組織部干部一科〈區委217室〉)。
(三)資格審查(11月下旬)
區公開選拔科級領導干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報名人員的個人身份、年度考核、獎懲等情況進行審查。資格審查后,通過區政府門戶網站公布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名單、準考證發放及綜合測試時間。
(四)綜合測試(12月上旬)
綜合測試由區公開選拔科級領導干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選拔單位黨組(黨委、黨工委)共同組織實施,主要包括能力測試和實績量化。
能力測試(滿分100分)主要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如崗位需要,可由選拔單位黨組〈黨委、黨工委〉決定,增加筆試環節;增加筆試的,應提前告知考生)。面試成績按90%計算,實績量化得分按10%計算折合考生總成績(增加筆試的,面試成績按50%計算,筆試成績按40%計算,實績量化得分按10%計算折合考生總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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