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30來源:本站采編
五、體檢
(一)體檢人員確定
根據招聘名額,按照報考者考試總成績,按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按《專業知識》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體檢人員,如《專業知識》成績也相同的,則采取加試面試辦法確定體檢人員,將加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人員,下同。
(二)體檢標準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有行業體檢標準的,按行業體檢標準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行。
(三)體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及人員名單于體檢前3天在高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請考生注意上網查閱。
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的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棄權,責任自負。
(四)復檢及遞補
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3日內申請復檢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檢結果為準。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體檢人員自動棄權或體檢不合格而出現的空額,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人員。如該崗位所有參加面試的人員體檢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六、考察
高坪區人社局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共同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心理調適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察,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對考察中取消報考資格以及通過考察的報考者自動放棄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七、公示
考試、體檢、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內容包括擬報送區人社局審核確認人員的姓名、性別、年齡、準考證號、報考單位、報考崗位、考試總成績、名次等,并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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