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27來源:本站采編
(三)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執行。具體時間和集合地點電話通知,請考生在此期間保持所留電話通訊暢通,因通訊不暢造成的損失由考生自負。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初次體檢不合格的,經本人申請,可復查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查為準。因未按要求參加體檢和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后,按照招聘崗位報考者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一次體檢人員。
(四)公示。擬聘人員名單在綿陽人事考試網(http://www.mypta.gov.cn)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證明材料或調查線索,凡以匿名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五)確定人選。公示無異議的,報市人社局審核確認擬聘人員。
(六)簽訂合同。經市人社局審核確認后,由縣衛生局負責,組織擬聘人員簽訂聘用期限為6年的《服務期合同》,報市衛生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備案。合同雙方應當嚴格遵守項目聘用合同的各項約定。招聘人員應自覺接受管理,服從單位項目安排。
(七)培訓上崗。由縣衛生局負責組織擬聘人員崗前培訓后上崗。
四、學費補償辦法
(一)學費補償總金額=年均學費補助標準×實際學制年限。其中年均學費補助標準按平均每學年不超過6000元的標準確定(即:實際繳納學費低于6000元的按實際,高于6000元的按6000元),不同學制畢業生的學費補助計算年限,以國家規定的相關學制年限為準。
(二)學費補償在6年服務期內分年度補償(代償)。每年補償金額根據服務年限、考核情況,依次按照補償總金額的10%、10%、10%、20%、20%、30%的比例確定。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該年度不予學費補償。
五、其他要求
(一)招聘人員必須在縣級及以下醫療衛生事業單位服務滿6年。服務期內可在本縣醫療衛生事業單位調(流)動,但不得調(流)動到本縣以外的其他單位。
(二)凡被聘用人員均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按照《四川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試行辦法》的規定,實行聘用制管理。招聘人員必須認真履行與用人單位簽訂的6年服務期限協議且履約年度考核(以實際服務時間滿一年為年度考核時間)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方可獲得該年度補償金額,否則不得享受該年度補償金額;服務期限未滿離開服務單位的必須按協議全額退還已享受的各種補償費用,并按照應補償總金額的50%支付違約金,所退還的各種補償費用和支付的違約金由縣財政局收取后逐級上交省財政廳。
本公告在以下網站發布:
綿陽人事考試網http://www.mypta.gov.cn
綿陽市衛生局網站http://wsj.my.gov.cn/
北川羌族自治縣政務網http:// beichuan.my.gov.cn
招聘工作詳情咨詢電話:
四川省衛生廳人事處:(028)86134737
綿陽市人社局:(0816)2267561
綿陽市衛生局:(0816)2212973
北川羌族自治縣人社局:(0816)4823175
北川羌族自治縣衛生局:(0816)6198766
舉報電話:0816--4821390 (北川羌族自治縣紀委、監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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