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02來源:本站采編
(二)資格審查
區委宣傳部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通知參加考試。
(三)開考比例
考調名額與報考人數的比例不低于1:3,如達不到開考比例,調減職位數或取消該職位。
(四)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成績總分100分。
1.筆試:重點考查綜合分析和文字寫作能力,占考試總成績50%。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按筆試成績排名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主要考查應試人員的綜合素質及應變能力,占考試總成績50%。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考察
按照考生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2比例確定差額考察對象。由區委宣傳部組織考察,主要考察“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表現情況。
(六)體檢
根據考試成績和考察情況以及人崗相適要求,由區委宣傳部集體研究擇優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體檢前被考察人員須出具組織人事部門的同意調動依據,不能出具的取消體檢資格。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執行。體檢費用由報考者自行承擔。若因體檢不合格或不能提供同意調動依據出現缺額,由區委宣傳部綜合考試成績和考察情況,商區委組織部確定是否遞補。
(七)手續辦理
體檢合格者,經公示無異議后,按程序辦理相關調動(聘用)手續。
四、紀律監督
考調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按照政策規定、條件標準、工作程序嚴格杷關,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工作中如有違紀情況發生,違紀工作人員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考調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及社會監督。
本公告由中共瀘州市龍馬潭區委宣傳部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政策規定執行。
聯系人:秦登杰 咨詢電話:0830-2522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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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瀘州市龍馬潭區委宣傳部
201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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