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02來源:本站采編
六、報名、參加試講和答辯
1.個人網上報名,投放簡歷。時間2016年4月20日18時止(報名及資格審查表見附件,在網上下載,雙面打印)。
2.條件資格審查,簡歷篩選。瀘州市委黨校負責。
3.參加試講和答辯。通過條件資格審查的報名人員,在收到通知后,到瀘州市委黨校參加試講和答辯(時間、試講題目和要求另行通知)。參加試講時考生須持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科研成果、中級以上職稱資格證書、獲獎證書等,上述材料均帶上原件和復印件1份;填寫完整的紙質報名及資格審查表1份(必須填寫單位意見);同底免冠正面1寸近照2張。
瀘州市委黨校審核上述資料,再次復核考生的條件資格。
七、考察、體檢和錄用
1.組織考察。瀘州市委黨校黨委根據考生綜合考核成績,研究確定考察對象。校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情況,以及政治思想、道德品質、現實表現和工作實績全面考察。
2.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進行體檢,由瀘州市委黨校組織進行。
3.確定擬錄用人員。瀘州市委黨校黨委根據考察對象的綜合考核成績、考察情況以及體檢情況,集體研究決定擬錄用人員。
4.錄用前公示。在網絡、媒體對擬錄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5個工作日。
5.上報審批,辦理手續。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錄用的,按照有關規定上報市委組織部審批。通知錄用人員辦理相關手續。
八、紀律與監督
嚴格選調紀律,按照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的有關規定,對違反試講、考核、考察和體檢紀律以及弄虛作假的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試講、考核、考察和體檢資格,已被錄用的取消錄用資格。
選調教師工作相關人員要嚴格遵守組織人事紀律和保密紀律;執行回避制度;不準弄虛作假,搞私下打招呼等非組織活動。
選調教師工作接受黨組織、紀檢(監察)機構和干部、群眾的監督。干部、群眾對選調工作中的違紀行為,有權向黨組織或者組織人事部門、紀檢(監察)機關檢舉、申訴。對存在違紀行為的,將進行嚴肅查處,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本公告由瀘州市委黨校組織人事科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瀘州市委黨校組織人事科0830—3317529
唐老師:18982770232肖老師:18982770171
投簡歷QQ郵箱:唐老師:1017170056@qq.com肖老師:450975685@qq.com
附件:中共瀘州市委黨校2016年公開選調教師報名及資格審查表
中共瀘州市委黨校
201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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