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決定擬面向區內公開選調(聘)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人員(以下簡稱參公人員)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聘)原則和程序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等程序實施。
二、選調(聘)崗位及名額
具體選調(聘)單位、崗位、名額、專業及其他要求見《安州區2019年面向區內公開選調(聘)工作人員崗位需求一覽表》(附件1)。
選調(聘)崗位為一級科員、管理九級職員、專業技術十二級。公務員可報考參公單位、事業單位崗位,但不保留公務員身份;參公人員不可報考公務員,可報考事業單位崗位,但不保留參公人員身份;事業人員不可報考公務員和參公單位崗位。報考人員辦理調動手續時依據選調(聘)崗位重新確定身份性質和相關待遇,原身份和待遇不再保留。
三、選調(聘)范圍
面向區內在編在職的公務員、參公人員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含工勤身份人員)。
四、選調(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紀守法。
2.思想政治素質好,具備較強的服務意識和奉獻精神,具有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品行端正,遵紀守法,愛崗敬業。
3.具備從事選調(聘)崗位工作的能力、水平及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區內教師、醫(技)護人員報考,須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在35歲以下(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二)選調(聘)單位、名額、學歷、年齡及其他條件等。(見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
2.近五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稱職(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3.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4.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5.尚在試用期的;
6.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或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7.招錄(招聘)進入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截止2019年6月30日鄉鎮公務員及事業人員未滿《公告》和政策規定服務年限的(新錄聘用鄉鎮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鄉鎮最低服務年限含試用期為5年,其中:通過定向考錄等優惠政策新錄用的鄉鎮公務員在鄉鎮最低服務年限含試用期為8年)、其他事業人員未滿《公告》約定明確在“聘用單位”服務期限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選調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9年7月23日至24日17:00止(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每名報考者僅限報考1個崗位。
3.報名地點:報考區行政部門、參公單位及黨群序列事業單崗位的報名地點區委組織部公務員股(246室);報考政府序列事業單位崗位的報名地點區人社局事管股(313室)。
4.報名材料:
(1)《安州區2019年面向區內公開選調(聘)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見附件2)1份;
(2)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公務員(參公人員)登記表、聘用合同、聘用文件或正式入編佐證材料復印件一份(需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印章);
(4)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5)本人近五年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蓋檔案管理單位印章)或單位黨組(黨委)出具的近5年年度考核結果證明原件1份;
(6)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張;
(7)其他要求的報考崗位材料。
(二)資格審查
由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按干部管理權限分別對報名人員的資料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結果在報名現場確認。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選調(聘)過程,在任一環節中發現報考者不符合條件的,取消資格,責任自負。
(三)考試、體檢、考察
本次公開選調(聘)的考試、體檢、考察三個環節工作,均由各選調(聘)單位黨委(黨組)負責組織實施,區紀委監委派駐單位紀檢組全程監督。考試、體檢、考察三個環節工作完成時間為選調(聘)單位在接收到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后的20個工作日內。
1.資格審查合格的實際人員進入相應報考崗位考試環節。但對報名未形成競爭的或僅設置單項考試的崗位,參加考試考生的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75分,否則不得進入下一選調環節。
2.考試的面試環節考官組成為5-7人(須有派駐單位紀檢組干部),筆試環節閱卷考官組成不低于3人(須由派駐單位紀檢組干部監督)。
3.考試總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設筆試+面試考試的,筆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40%;僅設面試考試的,面試成績為考試總成績。
4.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的《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執行,體檢所產生的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可申請復檢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體檢、放棄考察的可依次等額遞補。
5.考試、體檢、考察三個環節結果按干部管理權限分別報區委組織部公務員股和區人社局事管股(須工作環節結束一個報送一個),其中:考試環節結果須單位主要負責人和派駐單位紀檢組參加人員共同簽字并加蓋單位印章;考察環節結果須提交考察報告(考察組不低于2人,至少1人為派駐單位紀檢組干部),考察報告的結論須提出“經考察是否考察合格,是否建議選調(聘)”的意見;體檢環節結果須單位參加人員和派駐單位紀檢組參加干部共同簽字并加蓋單位印章。
考生考試總成績及是否進入體檢、體檢結果及是否進入考察情況由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統一公示(本次選調(聘)程序中涉及公示的環節均通過安州政務網發布),公示時間為全部選調(聘)單位組織的考試、體檢每一環節結束的2工作日內。請報考者隨時注意查看公示內容,過時不知曉或未參加者視為自動放棄選調(聘)。
(四)公示
經考察和體檢合格的擬選調(聘)人員由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統一進行3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按干部管理權限辦理調動。公示不合格、公示期間或期滿放棄的不再進行遞補。
(五)調動
調動手續辦理完成時間為發出《調動通知書》之日起的30日內,逾期未辦理視為自動放棄。辦理調動手續的同時依據選調(聘)崗位確定身份性質、崗位聘用及相關待遇。事業人員一律按川辦發〔2002〕40號文件規定實行以崗位管理為基礎的合同聘用制管理。
六、紀律與監督
(一)報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資料必須真實完整。若發現不符合本公告選調(聘)條件、弄虛作假的人員,取消選調(聘)資格,已經被選調(聘)的予以退回。
(二)從事選調(聘)工作的人員,實行公務回避。
(三)整個選調(聘)工作過程,在區紀委監委的全程監督下實施。
(四)本次選調(聘)工作實施嚴格遵守國家有關人事考試工作紀律和要求。各單位黨委(黨組)對考試、體檢、考察工作本著公正客觀、嚴謹有序、規范操作要求進行。
七、本公告由區委組織部和區人社局負責解釋。涉及有相關專業設置需確定報考者是否符合本次選調(聘)條件的由單位負責解釋,最終解釋權歸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
咨詢電話:0816-4595663 (區委組織部)
0816-4336326 (區人社局)
監督電話:0816-4336299 (區紀委監委)
1.安州區2019年面向區內公開選調(聘)工作人員崗位需求一覽表
2.安州區2019年面向區內公開選調(聘)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
中共綿陽市安州區委組織部
綿陽市安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