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22來源:本站采編
2、報考人員按照公招的崗位要求報名。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報名與考試時只能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3、報名時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資格審查將貫穿整個招聘工作的始終,若在任何一個環節發現不符合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4、報考者網上打印準考證時所留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在公開招聘期間保持通訊暢通;聯系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聘單位。若因本人填報電話有誤或其他原因而無法聯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五)打印筆試準考證:
應聘人員繳納了筆試考務費后應及時登陸成都人事考試網,按網絡提示打印《應聘資格審查表》2份,供原件校驗(面試資格復審)時使用;并于2014年6月18日至20日憑報名時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登陸成都人事考試網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逾期未打印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開考比例
招聘崗位人數與報名人數之比原則上不低于1:3方可開考。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經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可放寬至1:2,仍然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調減或取消招聘崗位。調減或取消招聘崗位情況將于6月13日前通過龍泉驛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告。招聘崗位被取消但已繳費的報名人員,可于2014年6月20日前的工作日內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號4樓)退回本人筆試考務費,逾期不再受理。
五、考試時間、地點及成績公布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一)筆試
1、時間:2014年6月21日(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2、筆試科目,各科滿分均為100分。
教育類:《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教育公共基礎筆試》;
醫學類:《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醫學基礎知識》。
3、筆試成績計算:滿分為100分。
教育類筆試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30%+《教育公共基礎筆試》×70%;
醫學類筆試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30%+《醫學基礎知識》×70%。
4、筆試時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不含過期身份證、過期臨時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
5、政策加分
經組織選派服務期滿(服務期限認定截止時間為2014年5月 22日)的大學生志愿者、大學生退役士兵,按照有關文件規定享受筆試成績(兩科成績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符合政策性加分條件的大學生志愿者,須提供服務所在地縣以上項目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內容包括確為志愿者、所屬項目計劃、服務的單位、協議服務期的年限、服務期已滿、在鄉鎮及以下基層服務的年限、經考核合格、未被機關或事業單位錄(聘)用)、相關考核材料、服務協議以及服務證書的原件、復印件各一份;符合招聘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畢業證書、《退役證》以及團以上獎勵證書(證明)。待繳納了筆試考務費后,在2014年6月18日前的工作日內交成都市龍泉驛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地址:成都市龍泉驛區長柏路248號,聯系電話:028-84846499),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定加分。不按要求提供證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證明材料者視為自動放棄加分申請。
報考面向經組織選派服務于我區城鄉基層項目的大學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崗位的應聘人員,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
6、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和進入資格審查人員名單于7月4日前在龍泉驛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公布。請考生注意查看。
7、查分申請:根據《四川省人事考試查分規則》規定,本次考試均為客觀題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請。
8、缺考筆試科目或筆試成績為0分的報考者,視作自動放棄,取消報考資格。
(二)原件核對校驗(資格復審)
1、校驗人員名單:進入原件核對校驗(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根據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按報考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確定,與筆試成績一起公布。
2、校驗復審內容:報考者須提供《應聘資格審查表》、《準考證》、《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書原件和復印件。2014年畢業的普通高校畢業學生,還須提供加蓋學校鮮章的就業推薦表。
3、校驗復審合格后領取《面試通知書》。逾期未參加原件核對校驗的,視為自動放棄。原件校驗不合格或逾期未參加原件校驗而產生的缺額,按照招聘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筆試成績相同的,按照筆試科目《教育公共基礎筆試》、《醫學基礎知識》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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