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09來源:本站采編
一、考調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和德才兼備的標準,采用筆試、面試和綜合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二、考調范圍、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考調范圍和對象。
符合報考條件的公辦在職教師(本縣城區公辦學校教師不得報考)。
(二)報考條件。
1.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身體健康。
2. 現任教學科或者獲得畢業文憑的專業與所報考學科一致。
3. 年齡在45歲及以下(即1969年6月30日及其以后出生)。年齡以有效居民身份證為準。
4. 3年以上教齡(即2011年8月31日以前參加教育工作)。
5. 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三、考調學科及名額(見附件2)
四、報名
由縣人社局、教科局統一組織。
(一)報名時間:2014年6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二)報名地點:合江縣教科局會議室(合江縣黨政大樓8樓)。
(三)報名手續:報考者在報名時須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從事教學工作年限和從事教學學科的證明;在網上自行下載并如實準確填寫《合江縣公開考調教師資格審查表》(附件3)1份; 2寸近期免冠證件照2張。符合工作業績加分的,須出具符合加分條件的相關材料。縣外報考人員需提供教育、人社部門同意報考的依據。
(四)資格審查:報考者具備上述手續后,由合江縣人社局、教科局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報考者如弄虛作假提供假證件或隱瞞有關情況騙取報名或調動的,取消報考者的報名或調動資格,所造成的損失由報考者自已承擔。
(五)《準考證》領取:資格審查合格者在報名處隨即領取筆試《準考證》。
(六)報名注意事項:
1. 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學校的一個學科進行報名。
2. 報考者在填寫《合江縣公開考調教師資格審查表》時必須準確、完整地填寫報考單位、報考崗位及職位編碼。
3. 報考者報名時必須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不能用新、舊兩個居民身份證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使用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常住人口登記表都不能報名)。
4. 工作業績加分分為4項(詳見加分細則),各項內加分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則加分。
五、考試
考試由筆試、面試兩部分組成。
(一)筆試。
1. 筆試科目:《教育基礎知識》(含教育學、心理學和教育政策法規等內容,均不指定專門用書),滿分為100分。
2. 筆試時間及地點:2014年7月5日。詳細筆試時間及地點見《準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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