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28來源:本站采編
七、考核
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政治素質、業務能力、遵紀守法、道德品質等進行考核。在職人員征求原所在單位意見;非在職人員應由其戶籍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或其人事檔案管理機構出具相應的證明材料;應、往屆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查詢其人事學籍檔案作為考核依據。考核后認為不符合聘用條件不予聘用的,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
八、公示
市環保局確定擬聘用人員后,按規定進行公示。公示7天,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公示結束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經市人社局審定同意后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且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現的缺額,由市環保局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
九、審批及聘用
經考核、體檢、公示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市環保局按有關規定填寫《內江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報市人社局審批,對審批同意的人員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如系在職人員,由市環保局向市人社局申報辦理工作流動手續;如系非在職人員, 由市環保局報市人社局審批后辦理相關手續。
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限內到市環保局報到。未經用人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棄權。未按時報到又無正當理由的,從該次考核招聘報名之日起,1年內取消其參加我市市級事業單位公招工作人員的報名資格。報考者提供虛假證件及材料者,一經查實,由市環保局取消其聘用資格,其在2年內不得參加我市市屬事業單位的補充工作人員考試。因上述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十、紀律和監督
為保證此次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考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權威性,對考核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考核工作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在考核的任何環節,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已聘用人員一律解聘,三年內不得參加人事考試,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
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監督舉報電話:
內江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0832-2051136
內江市環境保護局辦公室: 0832-2263866
內江市環境監測中心站辦公室: 0832-2263886
十一、本公告由內江市環境保護局負責解釋。
內江市環境保護局
201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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