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07來源:本站采編
(一)擬聘人員公示無異議者,由各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對應聘人員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再進行審查,確認無誤后,由用人單位填寫審核確認材料經主管部門和縣人社部門審查后報市人力資源社會部門審核確認。通過市人力資源社會部門審核確認的人員,取得聘用人員資格,辦理聘用手續。
(二)聘用人員在試用期間需參加崗前培訓。試用期間、試用期滿以及崗前培訓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資格。試用期限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三)所有崗位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人員以及通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確認后未按時報到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擬聘(聘用)人員資格。因以上原因產生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十、紀律與監督
招聘單位在招聘工作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招聘紀律的相關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給予政紀黨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監督舉報電話:0831-5720026。
十一、特別提示
(一)招聘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將會在中國三江人才網上及時公告。因應聘人員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報名、專業考評(面試面談)、綜合考察、體檢、遞補、聘用等的責任自負。
(二)請應聘人員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否則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十二、本公告由屏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31-5700223。
附件:1.屏山縣事業單位2014年下半年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屏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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