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06來源:本站采編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市委組織部組織實施。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遴選名額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1。報考者須提供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及復印件、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蓋章)、2張兩寸免冠照片、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證明(由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出示并加蓋公章,并且須經區縣委組織部審核后加蓋公章)等相關資料。
(三)考評、考核
按照“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考評考核工作由市委政研室負責組織實施。考評采取“現場材料分析寫作”及“現場提問作答”的方式進行,具體時間安排另行通知。考核采取考察、查閱檔案等方式進行。體檢人員根據考評考核情況擇優等額確定。
(四)體檢
體檢由市委政研室組織實施,參照公務員體檢有關標準和要求執行。體檢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2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缺額,可根據考評考核情況依次遞補。
(五)市委組織部審定
市委政研室領導班子研究確定遴選擬調候選人,報市委組織部審定。
(六)公示和調動
將擬調人員在眉山黨政網和眉山人事考試網面向社會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期滿,符合條件的人員按規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四、紀律要求
本次遴選嚴格按照《關于眉山市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的意見(試行)》有關規定執行。如發現違反干部人事紀律的現象,可向市委組織部檢舉,也可直接向市紀檢監察部門舉報。
監督電話:
市委組織部:(028)38168060
市紀委(市監察局):(028)38444444
五、本公告由市委組織部負責解釋。職位的具體條件由市委政研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市委政研室(028)38168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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