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07來源:本站采編
4.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5年7月8-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2.報名地點:廣安市區域合作辦公室(廣安市廣安區思源大道2號市人民政府裙樓210室)。
3.報名須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等相關材料原件及2份復印件,3張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
(2)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原件(需簽字蓋章)。
(3)《廣安市區域合作辦公室公開遴選公務員(參公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見附件2)。
(二)資格審查
本次遴選報名采用現場報名方式,報名的同時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相關材料進行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整個遴選工作過程,如報考者隱瞞信息或提供虛假信息通過資格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者遴選資格。
經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憑本人身份證于2015年7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到廣安市區域合作辦公室210室領取本人準考證,并于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到指定考點參加考試。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1.開考比例:遴選職位與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3。報考的筆試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調減或取消遴選職位。
2.計分辦法: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即: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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